为进一步规范石家庄经济学校实习就业的推荐工作,确保此项工作有序、高效地开展,特制定如下细则:
一、学校鼓励学生努力提高自身就业能力,自主择业。学校对学生的培养内容包括职业意识的培养、科学就业观的树立、就业能力的提高等方面。其中,就业信息的收集、分析、选择,参加面试,适应新岗位等方面是提高学生就业能力的关键内容。
二、在实习就业阶段,学生可根据自愿申请参加学校的实习就业推荐服务。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根据班主任择优推荐的名单,优先推荐品学兼优的同学上岗实习就业。学保处在学生进入实习就业阶段前对学生进行统合评定,对于品质、学习成绩、基本能力等方面原因不具备推荐资格的学生,学校将暂缓推荐其上岗实习就业,以促进其尽快实现自身的完善与提高。
三、学生在进入实习就业阶段前两个月填写就业意向调查表,该表中“是否参加学校的实习就业推荐”栏必需注明“是”或“否”,班主任注明学生综合素质等级并签名,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根据填好的就业意向调查表进一步开展工作。
四、学校为学生提供实习就业岗位信息后,学生应充分与家长、老师沟通,认真考虑,慎重选择,决定自己是否报名。学生对实习就业岗位的评价应注重其对自身长远发展的积极影响,不应以暂时的经济利益作为工作岗位主要评价指标。
五、学校提供的实习就业岗位信息仅供学生参考。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全面性以面试前企业招聘人员对企业的介绍为准,学生据此决定自己是否参加面试。
六、参加并通过面试的同学,未经学校同意,必须报到上岗。
七、学生在实习就业岗位上应珍惜自己的上岗机会,做好本职工作,增加对行业、职业的感性认识,努力提高适应社会的能力,不断增强自己的就业竞争力。
八、经学校推荐实习就业的学生,应及时、定期向学校相关老师汇报工作情况及企业的用工状况;如需辞职离岗,需经班主任及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同意、备案。
九、经学校推荐实习就业尚未毕业的学生,应遵守学校和企业的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对违反学校的有关规定或因自身过失被企业辞退的同学,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暂缓推荐其上岗实习就业或取消其享受学校推荐就业的资格。
十、对于在实习岗位上得到充分锻炼且表现优秀的同学,学校可提供适合其发展阶段的岗位招聘信息,实行多次推荐。
石家庄经济学校招生名额有限,抓紧时间联系王老师进行咨询和报名登记,电话:0311-66566553、17330086489。QQ:3312066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