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北省机电技工学校招生各项优惠政策详细解读
一、免学费政策
1、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民办学校只享受两年免学费政策)。
2、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根据中央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我省享受免学费政策中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范围按城市在校生人数的10%确定。
3、我校学生享受免学费政策将根据国家相应政策的改变而变化。
二、助学金政策3000元
1、资助对象:是指全日制学籍一、二年级在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500元,资助两年;
3、资助比例:以在校生人数的15%确定,根据国家政策的改变而变化;
4、为切实落实减轻贫困地区学生家庭经济负担,我省纳入国家燕山太行山区连片特困地区的22个县的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
5、发放形式:由财政直接向学生拨款;
附:
燕山太行特困22县:保定市的涞水县、阜平县、唐县、涞源县、望都县、易县、曲阳县、顺平县;张家口的宣化县、张北县、沽源县、尚义县、蔚县、阳原县、怀安县、万全县;承德市的平泉县、承德县、隆化县、丰宁满族自治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三、雨露计划资助金3000元
1、资助对象:河北省指定试点贫困六县(灵寿、广宗、武强、蔚县围场、顺平);
2、资助人群:试点县的贫困镇的贫困村的贫困家庭的一、二年级全日制在校生;
3、资助标准:每生补助标准为每年1500元。
4、我校学生享受雨露政策将根据国家相应政策的改变而变化。
四、机电技校企业资助金4000元
1、资助对象:在校生中家庭困难的学生。
2、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000—2000元。
五、对口升学全日制统招大专学历
我校与河北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办学,在我校就读可直接升入统招大专继续进行深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