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近日下发了《关于做好河北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确定了我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的办理程序。通知要求,符合保送生条件的学生须本人向所在中学申请并经中学审核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各有关高校须于2015年4月20日前,将本校已测试合格且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的拟录河北考生名单加盖学校公章后寄送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根据通知,相关竞赛获奖符合保送生条件的学生要如实填写《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情况登记表》,由本人向所在中学申请并经中学审核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要在中学校园显要位置张榜公示名单、所在班级、获奖项目等关键信息。公示期间要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并留存影像资料备查。各市要加强对中学保送生推荐和公示工作的检查和监督,认真审核中学所报材料,如实填写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记者谷晓哲)
来源:河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