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近日对外公布我省第七批取得自考助学资格单位,其中包括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依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的通知》和省教育考试院《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开展自学考试助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河北省成人高等学校、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开展自学考试助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此次批准的3所院校为我省第七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专科助学院校,其助学形式全部为业余,备案登记号分别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131001010;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130601009;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13060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