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2013年河北高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如认为自己的高考成绩和预估的差别较大,可申请答卷复查,考生填写《答卷复查申请表》(所在中学或县区招办领取),经所在中学盖章,县级招生考试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市级招生考试部门。 各市于6月25日12时前将申请查卷的考生姓名、准考证号、答卷科目等信息汇总后建立查卷数据库,报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查卷不限制科次。答卷复查工作由评卷点各学科评卷专家负责,按照评卷细则进行复核。考生于6月27日9时凭考生号和注册码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答卷复查结果。如考生需要打印《答卷复查通知单》,各市、县按照样式套印送交考生。如考生成绩有变动,由省教育考试院打印,并及时通过传真告知各市,由各市及时通知到考生,考生在6月27日18时前调整本人志愿。
来源:燕赵都市网